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渝教基〔2009〕2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增加普通中小学体育课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中小学、市教科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健康重庆”建设,现对我市普通中小学体育课程计划作如下调整:
一、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二年级保持每周4课时不变,三至九年级体育课由每周3课时增加为4课时。
二、高中体育课由每周2课时增加为4课时,在选修课时或体育锻炼及其它活动课时里统筹安排。
三、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中小学各年级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保证体育课程质量。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中小学 体育 课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