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渝教基〔2009〕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评选“重庆市示范性普通高中
建设研究课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中学校,市教科院:
“重庆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以下简称“示范高中”)课题系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2003年7月立项,研究四年多来,全市30余个区县的40余所学校参与了这一课题研究,广大子课题单位积极研究、大胆探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现在所有子课题和总课题均已顺利结题。为了进一步总结成果,推广经验,特组织评选“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附件1)进行。
2.我委成立“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开展“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及奖励工作。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联系人:江宏,联系电话:(023)63627287,13996354766,电子信箱:cqhongjiang@163.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5。
3.推荐材料的填报应按照本通知附件的有关要求办理。请各子课题单位于2009年3月底前将全部材料送市教科院办公室江宏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评选不收评审费。
请各子课题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作好组织、推荐工作,在总结成绩、表彰先进的基础上,为“示范高中”的创建作好充分的准备。
附件:1.重庆市“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2.“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推荐表
3.“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个人推荐表
4.“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评选 示范 高中 先进 通知
附件1:
重庆市“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一、“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凡“示范高中”课题结题的子课题单位以及所在单位参加课题研究的个人均可申报。
(二)评选标准
1.“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积极参加“示范高中”研究,承担“示范高中”子课题并已圆满完成研究任务,子课题单位有“示范高中”方面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积极组织师生参与“示范高中”研究各项活动,在“示范高中”研究论文评审、赛课中获奖;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好。
2.“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个人:积极参加“示范高中”研究工作,主持或主研“示范高中”课题;“示范高中”课题研究成果突出,在市级“示范高中”论文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示范高中”研究论文;参加本单位课题著述的撰写;在“示范高中”课题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申报“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单位、个人应认真填写《“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并报送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评“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0个。
二、“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凡“示范高中”子课题结题单位参与了课题研究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
(二)评奖范围:
对上述参评对象以及与这些参评对象联合对“示范高中”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探索,所取得的成果,均具备申报奖资格。申报奖项目既可以是集体承担的“示范高中”子课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集体或个人撰写的“示范高中”研究论文或专著。
子课题研究成果系指各子课题单位于2003年7月~2007年7月期间研究取得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著述、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
(三)重庆市“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 项,三等奖若干项。
(四)申报“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课题成果)的单位、个人应认真填写《“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申请表》(见附件4),尤其是研究成果简述。并报送:结题证书、结题评审意见复印件。
申报“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论著成果)的单位、个人除认真填写《“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申请表》外,还需提交论文或专著成果,并提供发表或出版的证明材料。
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七个,承担单位不超过两个。
申报奖的各项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稿(WORD格式)。
上述各项缺一即不予评审。
三、“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个人填写评审表格,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和教委(教育局)评审。然后再报送至市“示范高中”总课题组秘书处
(二)各子课题单位报送“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不限名额。各子课题单位原则上推荐“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个人不超过2个,先进集体1个。
四、经批准的“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在授奖前公布于《今日教育》杂志、重庆教研网站。单位或个人对某项成果的权属问题有异议的,可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评奖办公室提出,由市教委裁定。
附件2:
“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集体推荐表
|
申请单位(盖章)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
|
承担示范高中课题名称 |
|
完成情况 |
| ||||||||
|
主要事迹(限2000字): | |||||||||||
|
主 要 的 示 范 高 中 研 究 成 果 |
文章名称(或书名) |
作者 |
发表刊物 (或出版社) |
发表时间 | |||||||
|
|
|
|
| ||||||||
|
示 范 高 中 获 奖 |
获奖项目 |
获奖 等级 |
评奖单位 |
评奖时间 | |||||||
|
|
|
|
| ||||||||
|
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意见: 盖章 | |||||||||||
|
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意见: 盖章 | |||||||||||
附件3:
“示范高中”课题研究先进个人推荐表
|
姓名 |
|
单位 |
|
职务 |
|
职称 |
| ||
|
主要事迹(2000字以内): | |||||||||
|
主要示范高中研究成果 |
文章名称或书名 |
发表刊物(或出版社) |
发表(或出版)时间 | ||||||
|
|
|
| |||||||
|
示范高中获奖情况 |
获奖项目 |
获奖等级及颁奖单位 |
获奖时间 | ||||||
|
|
|
|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 |||||||||
|
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意见: 盖章 | |||||||||
|
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意见: 盖章 | |||||||||
附件4:
“示范高中”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申请表
成果名称:
成果负责人:
成果完成单位:
|
成果名称 |
| |||||||||||
|
申请单位 |
|
申请人 |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邮编 |
| |||||||
|
主要完成人员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果基本情况 |
(研究周期、方案实施及推广情况、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论著的发表情况等): | |||||||||||
|
研 究 成 果 简 述 |
含主要认识成果、操作成果,突出特点及创新之处(本页不够可附页): | |||||||||||
|
课题承担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